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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韓國的結婚登記都完成後

就可以開始準備台灣方面的登記資料了

同樣因為我真的很怕有資料上的問題

所以去辦理之前都會先電話詢問過

從一開始的申請英文戶籍謄本開始

都選擇在離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最近的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辦

自以為可以一次衝比較多關

但事實証明每次我都來不及

而且信義區人超!級!多!!!!!

等到天荒地老啊.......

 

 

以下是我電詢信義區戶政事務所後需要的資料

但可能各區會有點不太一樣

請麻煩自己事前詢問比較保險

 

韓方資料需要:

婚姻証明韓文版+婚姻証明中文版+取用中文姓名聲名書

後面二項都是需要到駐韓台北代表部做驗証的喔

首先

要把韓國的婚姻証明書翻譯成韓文

自行翻譯就可以了不會太難

如果無法自行翻譯的話也可以請翻譯社代勞

但我們沒有去過不知道價位

不然也可以寄給我幫你翻

小賺打工錢(喂XDDDD

 

取用中文姓名聲名書是到場後填寫的

可以和職員直接要單子填寫

申請書長這樣

http://www.boca.gov.tw/ct.asp?xItem=1842&ctNode=751&mp=1

 

因為我們住在華城市

所以木頭哥是到首爾辦理

如果是住南部的人

在釜山也有代表部~

 

首爾的駐韓台北代表部

韓國首爾市鍾路區世宗大路149號光化門大廈6樓

電話:(82-2) 399-2780

受理領務申請案件時間:

週一 ~ 五:9:00~12:00、13:00~16:00

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39&mp=1

需要注意上班時間和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一樣是到四點而已喔

送件後大概三天可以拿

而且不。提。供。寄。送

明明我認識的人妻朋友在釜山辦就可以寄

但首爾的辦事處是不行的

總之還是得看承辦人員的心情吧...

 

可憐的木頭哥只好分請二個半天的假

早上六點就起床坐車二小時去辦

再趕快做二小時的車回公司上班><

 

 

貴鬆鬆的收據二張

IMG_0876.JPG

 

 

三天後到駐韓台北代表部領回資料後

就等著飛~~~到台灣登記囉!!

 

 

大約二個星期後

木頭哥和我一起到信義區的戶政中心辦理

 

台方資料需要:

身份証正本+戶籍謄本正本

我本來是想換到身份証上的大頭照

有再準備新的大頭照帶過去

不過承辦小姐說照片裡我頭的部分不夠大

所以沒換成還是延用同一張

 

 

而且我一開始以為登記結婚都是要繳交結婚書約

已經事前寫好帶去了

但承辦小姐說因為我們已在韓國登記過

所以是不需要寫的喔~~

 

ps:如果韓方的名字有難字或古字的話

承辦人員會翻字典找到確認真的有那個字才會放上你的戶籍謄本喔

因為木頭哥的名字有古字

一開始承辦人員還打錯

還好我火眼金睛馬上發現

再一陣人抑馬翻的查字典

所以大概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

 

 

不過

只要台韓雙方所需的資料都備齊帶去的話

結婚登記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

(比起我在韓國登記時的悲傷經歷)

很快就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証囉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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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